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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rch Leadership According to Philippians 1:1 (Chinese)

 David Alan Black  

教會的領袖

根據腓立比書11的教會領袖觀

                             保羅說:「聖經都是聖靈所默示的」(提後3:16)。「默示」這字非常重要。神學家稱這是按字默示觀”(verbal-plenary inspiration)。或者我們應該說:「每個字,所有的句子,所有的經文,都是神所默示的。」實在的,更進一步的說,不只是每一個字是神所默示的,並且所有的詞態、語態、語氣、人稱、數、性別、格、文法、字秩、詞秩、短語、結構等等,都是神所默示的。更進一步,聖經不只是「默示」,保羅在同一段經文中指明聖經的話是有益的。換句話說,聖經的每一處或每一句話的益處不只是話語吧了,更是改變人的工具。

當我們打開腓立比書一章一節,看見保羅是向腓立比在基督里的聖徒及教會的監督們問安。在新約,有兩個字是互相通用的:長者”(presbyteros, presbuterov)一般指「長老」,而主教”(episkopos, ejpiskopov)一般指「監督」(或「主教」)。初早期教會一般有多位「長老」或「監督」。這是因為一個領袖常被看為是高人一等,但是聖經卻強調只有基督應該被高舉,因為只有衪是「教會的頭」(西1:15-20; 23:8-12)。所以保羅沒有向腓立比教會的一位牧者或一位監督問安,而是監督們(眾數)。雖然我們現在的教會只有一位牧者,但這不是新約的原意。保羅向腓立比教會的聖徒問安,從來沒有說這些聖徒說在監督或牧者之下”(希臘文 uJpo),而是與他們同在的”(希臘文 sun)聖徒。這不是無意之間表達的觀念,而是聖經的教導:人人皆祭司。不是說有一些是高人一等的牧者,而其他人只是站在一旁或旁觀者。雖然有些牧者為教會事工忙碌或他們是領工資的,但是所有的信徒都參與事奉。英國基督教會的莫特爾(Alec Motyer, 在《給腓立比的信息》這本書中,頁33)這樣說:「在一間教會中有一群信徒(聖徒)和領袖(監督及執事)。領袖不是被放在信徒之上,而是從信徒當中出來。信徒不是在下面而是與監督們同在。莫特爾繼續說:在聖經中,牧者的出現是因為信徒和事工的需要而出現,而牧者也因著各種需要而自然地出現在教會中。因此新約從來不提任何人需要成為神和教會的中間人。

   這里莫特爾是談論新約中人人皆祭司的神學,是聖經對教會領袖觀重要的教導。

另外,「執事」或「監督」在希臘文聖經中並沒有使用「定冠詞」(definite article)去形容。這是極有意義的。在希臘文,使用定冠詞是要指定一樣非常重要的東西,而沒有使用定冠詞去形容一個名詞的含意是指一般性質的東西。明顯的,保羅這樣使用希臘文是要看重每一個信徒的事奉,而不是某些領袖或職位。保羅其他書信也出現同樣的寫法(參:帖前5:12-13; 林前12:28-31;12:6-8)。這讓我們清楚看見每一間教會都在使徒的權威之下,而每間教會的管理也由她們的領袖去服侍和看顧。這樣的看見是極重要的。你今天去到許多基督教的教會,你通常會見到一個牧者-平信徒的架構,而通常教會是在一個擁有許多權柄的領袖之下活動。或者你會發現這些領袖分畫成牧師、長老、執事,或甚至有管理的長老及教導的長老,而這些管理的長老只會在教會中發號施令卻很少參與牧養的工作。這這不是聖經的教導。或者有一些經文讓我們看見有一位長老成為眾領袖的帶領者,但從來沒有指出只有一位牧者在帶領教會。這位牧者必須向眾領袖負責及交代,而不是在他們之上,像丟特腓一樣(約翰三書9-11)。因此教會不是由一個人帶領,全由他來牧養而其他信徒只是站在一旁觀看他工作。相信是因為一個人的能力有限,因此新約表達領袖這觀念所使用的字詞是眾數及平起平坐的,不會讓人看見一個階層的模式。當然,有某個人因為比較有經驗和智慧,成為眾領袖中的領導者,但所有領袖都是平起平坐的,也互相負責。

另外,在崇拜中,也不會看見領袖是控制者。真正的,是一群信徒在參與,這是使徒教會一個明顯的記號(見:羅12:4-8; 林前14:26; 4:11-16; 5:19; 3:16; 10:24-25; 彼前4:10-11),不管這些教會在哪里(見:林前4:16-17; 11:16; 14:33)。新約的教導指出在聚會中信徒要發揮他們的恩賜及鼓勵信徒相愛和互相幫助。絕對沒有把分成兩個階層:牧者和信徒。會眾的領袖也沒有自己冠上某個榮譽的職位把自己和信徒分開。史特勞(Alexander Strauch)寫的《聖經中的長老》(Biblical Eldership, 259)正確的指出:在初期教會中有先知、教師、使徒、牧師、傳福音的、領袖、長老及執事,但是這些稱呼並不是一種官方式的稱呼。例如,信徒都是聖徒,但並沒有一個稱為「聖徒約翰」。所有信徒皆祭司,但並沒有一個稱為「祭司腓力」。一些被稱為長老,但沒有直接稱為「長老保羅」的。一些被稱為牧師,但沒有稱為「牧師雅各」的。一些是當執事的,但沒有被稱為「執事得」的。一些是作使徒的,但沒有被稱為「使徒安得烈」的。新約信徒領受敬重或稱呼土要是通過他們的服侍,而不是因為某些職位的稱號/稱呼(15:26; 16:1, 2, 4, 12; 林前8:18; 林後 8:18; 2:29, 30; 1:7; 4:12, 13; 帖前5:12; 提前 3:1)。初期教會信徒之間以名字稱呼其他人:提摩太、保羅、提多等等。有時也以個人的屬靈性格或事奉稱呼別人:司提反,一位有信心和聖靈充滿的人( 6:5);巴拿巴,一個善良並滿有聖靈能力及信人的人( 11:24);腓力,一位佈道者( 21:8);百基拉及工居拉,我在耶穌基督里的同工( 16:3);馬利亞,主里勞苦的( 16:6)等等。今天教會領袖之間各種含階級觀念的稱呼是新約或初期教會中找不到的。

根據以上的討論,現今許多教會的領袖觀需要改革。傳統的牧養提倡一種個人主義,由一個牧者全權管理。但是,新約讓我們看見是一群領袖(或長老)在牧養教會。一些長老或者比較有恩賜而帶領更多工作,但從來沒有告訴我們要把教會領袖分成不同的階級,或擁有不同高低身份的名稱。

現今教會中許多的領袖觀念並不是聖經所教導的。新約的教會並沒有像今天的教會,令人感受到兩個階級。根據聖經,信徒是神的子民,也藉著不同的恩賜一起參與牧養的工作。這是保羅在腓立比書一章一節的教導。莫特爾在他的書中(40)清楚的指出這一點。

這樣的領袖要如何執行呢?領袖和帶領有何關係呢?有一個字說明這一點:「聖徒」及監督和執事,保羅這樣形容。許多強勢的領袖選擇出人頭地地帶領,而認為其他人只需要一味跟從他;但是謙卑的領袖低調地工作,常常懼怕信徒提他的名字把他高舉。真正的牧養是團隊式的牧養,就是聖徒和監督及執事在一起事奉。

這種領袖觀有許多不同的意義。它表明領袖和信徒有同一的經歷:他們都是以主基督寶血潔淨的罪人,並且完全是憑著神的慈悲不分彼此的人。把靈里的合一放在首位。這說明領袖先是信徒的一員,然後才成為牧者。這些領袖真正在一間教會中面對過各種的困難,而不是從外面或上面進來的。這種領袖是由神興起的。這種領袖是信徒所認識的,而不是強勢地擠進來的。這種領袖像其他信徒一樣同樣佔有一個投票權,或願意隨時被取代,而不是為了榮譽的職位而來。這種領袖把基督群眾的需要放在第一位,願意為其他肢體犧牲,像主基督一樣。這種領袖是一個願意服侍眾聖徒的人。

August 15, 2008

David Alan Black is the editor of www.daveblackonlin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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